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
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后,住户需要接受定期审核。这种审核的目的是为了检查住户是否出现不当行为或者是否仍符合租赁资格。如果住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未来几年,政府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果需要上市交易,政府将优先回购,回购价格将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 另外,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此外,业主在住满5年后,可以以成本价购买自住房屋(成本价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在购房时,购买人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但是,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时,政府将回购。
对于租赁合同,如果已经到期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继续续签合同。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42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