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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
如果丈夫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应该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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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分清是丈夫公司对外的债务,还是丈夫个人对外的债务。如是公司债务不需要个人承担。 其次,如是个人债务,要注意该债务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由您丈夫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是,不需要约定,您丈夫直接个人承担债务。 再次,如未明确约定,签署的该协议只具备对内效力,而不具备对外效力。(即可能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该债务,再在离婚时,通过该协议向您丈夫主张债权债务)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提出离婚,残疾人丈夫王先生要求妻子先给付2万元生活补偿费。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须以生活补助费的形式给予残疾人生活保障。 妻子张女士起诉称,她与丈夫王先生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但双方感情始终不合,分居多年,因此要求离婚。王先生自幼残疾,至今没有工作,靠社会低保生活。他表示,如果妻子能给他2万元生活补偿费,他可以考虑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结婚多年,但至今已分居10余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法庭考虑到残疾人丈夫无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可能出现较大困难,因此认为张女士应尽一定扶助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与丈夫离婚,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状况和消费水平,判令她给丈夫生活补助费1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提出离婚,残疾人丈夫王先生要求妻子先给付2万元生活补偿费。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须以生活补助费的形式给予残疾人生活保障。 妻子张女士起诉称,她与丈夫王先生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但双方感情始终不合,分居多年,因此要求离婚。王先生自幼残疾,至今没有工作,靠社会低保生活。他表示,如果妻子能给他2万元生活补偿费,他可以考虑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结婚多年,但至今已分居10余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法庭考虑到残疾人丈夫无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可能出现较大困难,因此认为张女士应尽一定扶助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与丈夫离婚,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状况和消费水平,判令她给丈夫生活补助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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