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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与检察院未抗诉的,一般情况下,判...
你说的是第一次犯罪被判缓刑?这种情况下除非是特别累犯(两次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否则不构成累犯。 累犯的前提是两次都是故意犯罪,且都除以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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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五种主刑中,只有死缓的表述是“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意思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个两年的起算时间是指判决确定之日,也是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未犯新罪的减刑为无期或者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试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决定的日期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判缓刑的罪犯需要在缓刑考试期间进行调查,在判决前拘留的日期不折扣缓刑考试期间。一审判决后,被宣告缓期执行的罪犯仍被拘留的,首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待审查,判决生效后依法交付考察。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是按照法院宣判的日期计算也不是按去司法所报道的日期计算,而是按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追问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是什么时候呀 追答 就是领取判决书之次日起的第11日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不诉不抗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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