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不能反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本诉的被告是否可以提起反诉。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案件中不可以提起反诉。因为当事人提出的反诉和原诉并无区别。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如果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的,均不构成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以后,被告经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它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 反诉具有以下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 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连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从另一外角度出发,离婚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离婚诉讼就是上述所说的三诉合并;狭义的离婚诉讼是单指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之诉是复合之诉,问题、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者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实际上,这些就是通常意义的反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