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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问的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我想说工伤九级伤残最主要有四项大的赔偿(医疗费一般是公司付了的,不包含在赔偿里面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工伤可以得到如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重庆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重庆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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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应为3220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规定,重庆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费,那么,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4600元,缴费工资也应为4600元,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2200元。如果用人单位瞒报缴费基数,致使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降低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的,其工伤待遇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已参加工伤保险但伤(亡)时户籍不在本市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以及供养亲属的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其一次性支付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伤残鉴定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一般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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