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规定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条途径。 离婚办理的具体流程是: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理论和实践中有争议,但是也有判例首先理论上回答你:无效婚姻宣告救济程序笔者虽提出无效婚姻宣告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实行二审终审制,但其只是应然上的考虑。《解释一》并未废止,作为体制内的法官,在案件裁判中对于《解释一》的规定应无原则适用,采取一审终审制。在此种司法现实面前,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如何进行救济呢?笔者认为,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当事人实施救济。有观点认为,笔者该主张与《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相违背,其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笔者认为,该规定只适用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其适用前提系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无效婚姻宣告并非解除婚姻关系,而是一种婚姻无效的确认判决。因此,无效婚姻宣告判决不适用该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无效婚姻宣告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如果发现无效婚姻宣无效婚姻宣告救济程序笔者虽提出无效婚姻宣告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实行二审终审制,但其只是应然上的考虑。《解释一》并未废止,作为体制内的法官,在案件裁判中对于《解释一》的规定应无原则适用,采取一审终审制。在此种司法现实面前,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如何进行救济呢?笔者认为,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当事人实施救济。有观点认为,笔者该主张与《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相违背,其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笔者认为,该规定只适用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其适用前提系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无效婚姻宣告并非解除婚姻关系,而是一种婚姻无效的确认判决。因此,无效婚姻宣告判决不适用该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无效婚姻宣告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如果发现无效婚姻宣告判决存在错误,也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告判决存在错误,也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
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就双方的财产分割达成一致: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