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一)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黑社会组织从事犯罪活动的,办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但在实践中,一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由于利益的驱使,会包庇组织犯罪,如给黑社会组织通风报信,构成包庇黑社会组织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庇”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 隐瞒、毁灭、伪造证据,防止他人作证、举报、揭发,指示他人作伪证, 帮助逃避或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纵容黑社会组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也就是说,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放纵、容忍,放任不管,不制止,不查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