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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确权的,房产证是否有对方名字和法院判决有关。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有联系。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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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确权的,房产证是否有对方名字和法院判决有关。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登记人为对方名字的,房屋产权归属对方;房产证登记人包含对方名字的,对方有权参与房产分割。
1、遗嘱还是有效的,但涉及具体财产未明确的事宜等。 2、可以继承相关权利。 3、因房产涉及共有,对方也不可以私自处理房产。 4、根据问题陈述情况,若对方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建议及时提起诉讼,进行析产分割,待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书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后,权利予以明确,则可以进一步办理遗嘱公证、赠与、买卖等事宜。
大家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高手.因为我觉得这件事真的挺复杂.我们单位有一同事,我们单位最近分了一批房子,当然房子是按照市场价格买卖的,我同事的房子顶给了别人,别人交的钱,但是单位规定要一年以后才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现在的户主名字是我同事的.更让人难办的是我同事准备离婚,我想请问怎样才可以万无一失的证明这处房产是别人的,在法庭上怎样才可以有有利于我同事的证据,当然现在他还没有提出离婚.现在他需要做什么才可以在将来不出意外.什么样的协议在将来的法庭上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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