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营运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
你好一、经营者的定义和法律特征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民营其实就是私营,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由于历史原因,建国初,忌讳提及私营,所以就称民营,后来不避讳私营了,私营又逐渐被大家使用,因为私营更容易让人理解企业的性质。现在民营、私营两个称谓都在用。 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上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替代说法,本质上民营企业就是私营企业。 《公司法》第六条
直接特许经营和分区特许经营:直接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被特许者依照特许经营合同展开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分区特许经营又称为委托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把自己的产品、商标、店名、经营模式等特许权出售给一定地域的代理人,由该代理人代表特许人向其所负责地区内的加盟申请者授予特许权,并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代理人自己并不直接经营。跨国特许经营往往采取这种方式。两者的区别:直接特许,是一种单层结构的特许,加盟商不得再特许。分特许,是两层结构的特许,被特许人可将特许权再授予其他分被特许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061人已浏览
773人已浏览
1,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