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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对一审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下列情况下,女性可以起诉离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不能就子女抚养和抚养费达成协议。处理家庭共有财产不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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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您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不知道你本人是否愿意离婚,如果真的没有和好的可能,大家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方面,一般按照一下原则处理:2岁以下的孩子随母亲,2——10岁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10岁以上由孩子自己决定跟谁,因此想争夺抚养权就要准备证据材料我方对孩子有利,从收入工作是否有父母帮助抚养住所户籍等方面入手,抚养费一般是另一方收入的三分之一。财产方面,一般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具体情况可以向我么进一步反馈,以便制定详细的法律方案。
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找有关部门提出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照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而往往经过调解,不能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话,同时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这个时候才会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判决。因而,并不是只要夫妻一方去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最终就一定会离婚成功,而这也是很多人观念里面的一个误区。结合《婚姻法》中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夫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是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这里也要注意,并不是在婚姻过程中有过错的,就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了。(1)夫妻双中有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延续并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意见上达成一致,但是无法在子女的抚养权和赡养费上面的达成共识。(3)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意见上达成一致,但是对家庭的共同财产上无法协商合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4)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意见上达成一致,但是由于其他的事件(如债权、债务等由谁继承,租赁的房屋或者其他由谁继承续租等等)。总之,凡是有意愿离婚的双方在任何情况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至于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首先这是建立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其次需要同时符合了规定的情形之后,那么才能实际的判决夫妻离婚,不然最终作出判决也是不准许夫妻离婚。凡是存在以下情况并且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就准许离婚:(1)男女双方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存在重婚或者有人与其他人同居的情况;(2)男女双方中有人实施家暴或者虐待家庭成员、抛弃家庭成员等,如殴打或虐待配偶,抛弃配偶等等。这样的行为无疑会严重影响到夫妻家庭的和谐关系。(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比如吸毒上瘾并且不知悔改,酗酒、赌博等严重损害家庭和谐的恶习。(4)因为感情原因已经分居达到两年或者以上的,即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长期连续分居的情况。(5)由于其他的感情原因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或者夫妻双方中由一方长期失踪,经法院宣告失踪的,准许离婚。一般法院的流程就是先立案,再受理,然后调解,调解无效就宣判准许离婚。所以说,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要想法院可以准许夫妻离婚,那么前提就是夫妻双方经过调解之后,不能被调解和好,也不能被调解离婚。除此之外,同时还要求符合了规定的情形,也就是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的,那么才会作出离婚判决。当然,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的话,那么上诉期一过,此时的判决才会生效,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也才能实际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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