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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就业证明等,去目前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 2、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可以先把户...
有一点杨律师感到费解,你哥是怎么做到更换房屋产权的。按法律规定,房屋是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他的那一半,另一半是你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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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迁房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协议上署名者有将来取得房产的权利(回迁协议不是产权证明)2,产权人死亡的,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房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3,产权人离婚,夫妻双方可就回迁房中夫妻共同取得部分进行分割,婚前原有产权面积属于原产权人所有;产权证如果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分割4,只有回迁协议未取得产权证的,协议上安置人员死亡的,就其名下安置部分在取得产权证后由继承人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5,只有回迁协议未取得产权证的,协议上安置人员离婚的,可以协商或者按协议上各自取得安置面积分割
首先应当确定遗产范围,而房产的物权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既然那三件房产登记在你舅舅名下,则不属于遗产范围。 你母亲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在诉讼中主张适当多分遗产。而对于你舅舅不旅行包赡养义务的行为,你姥姥、姥爷在世时可以由他们向你舅舅主张权利,要求你舅舅支付赡养费或履行赡养义务。他们没有提出相应要求,只能说明你姥姥、姥爷放弃行使该权利。 不能以此为由剥夺你舅舅的继承权,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你舅舅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你姥姥、姥爷的遗产。
!这房子的产权是我奶奶的;但是由我家独资购买所以产权证和其它相关手续都由我家办理,手续在我父亲那里!要是现在我家想做了断!该怎么做!如果我做司法了断怎样收费!(我现在的问题是2000年的房价和2008年的房价相差近25万,我家是一家买房,其它子女没有拿一分钱,但现在其它子女却要分房产!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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