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他想知道传销辩护词怎么写,可参考: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今天当庭自愿认罪,应依法从轻判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如实...
他想知道传销辩护词怎么写,可参考: 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今天当庭自愿认罪,应依法从轻判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贪污罪无罪辩护词违规报销得辩词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书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我仔细的阅读了卷宗材料,并通过与被告人的会谈,阅读了被告人提供的新证据,使我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认识
审判长、审判员:陕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隋延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被告人隋延强的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本案的全部材料,并就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现根据本案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辩护人认为本案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隋延强犯抢劫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被告人隋延强不构成犯罪。因为本案是共同犯罪,所以,在分析被告人隋延强是否构成犯罪时首先要确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整个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其次需要确定被告人本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第三需要确定上诉人是否有犯罪故意及其故意的内容。
无罪辩护语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同审判员:××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亲属许××委托,指派我担任张××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目前,依法发表了张XX事件中公诉书认定张XX事件的证据公诉人列举的证据,认定张XX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XX公安局对受害者和被告人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的伤害良好。其他证据只能证明事件的确发生,但不能证明犯罪者是谁,我就这两个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意见。血型试验结论根据XX公安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嫌疑犯张XX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认定为张XX强奸杀人的主要证据。对此,作为辩护人,死者阴道内的精液和嫌疑犯张XX属于同样的血型,不能证明是张XX的事件。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与DNA指纹鉴定不同,只能排除认定,不能进行同样的认定。具体来说,从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的精液是a型,可以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犯罪的可能性,但必然得不到张××犯罪的结论。因为世界上有很多a型血。关于被告人的伤情鉴定。公诉人提供的照片显示,张XX的疤痕均在右侧,即右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与张XX的供述一致。张XX对此的说明是,事件的第二天上午在家里买煤,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做体力工作是没有责任的,肩膀、肩膀、背部和楼梯,身体右受了很多伤。按常理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需要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XX的伤口形成时间具体分析他的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XX单位同事刘XX和王XX提供的书面证据。另外,张XX当天值班回家后,邻居也没见过脸,额头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XX的作案时间,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XX是XX年XX月XX日XX许可的案件。但当天 ××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 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XX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张XX在XX时许无犯罪时间。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明确,被告人张XX作案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能疏忽。我要求人民法院根据XX年XX月XX日修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X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张XX无罪。辩护人:××律师××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