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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注意明确商标许可的有效期(不能超出注册有效期)、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范围)、许可金额、结算方式等; 2、应明确双方的权利...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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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六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三)许可使用期限; (四)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五)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1、重视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商标是否通过的前期准备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商标是否有申请的必要的情况,将商标驳回率降到最低。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上千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据资料显示,没有开展商标查询业务前,申请驳回率在70%左右,开展查询业务后驳回率只占10%。 2、组合商标申请方法 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这要根据商标使用在何种商品上来定。如商标使用在一个大件商品上,一个组合商标未免不可;如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皮带扣等商品上,组合商标可能不够美观,当然申报单一商标为好。 3、商标申报商品名称小项选择原则 填报商品名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首先,填报商品名称不能跨类而且要规范具体。 其次,要精选商品,以求在全类得到保护。一般的商标要想在全类得到保护,申报的商品必须在该类各组精选,有所侧重的做到每组都报上一至几个适合自己的商品。 再次,填报商品数量要考虑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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