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
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四)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四)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