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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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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为基本工资)/30*80,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原工资标准:按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一、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二、各地区规定 1.广东产假多少天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2.安徽产假多少天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3.北京产假多少天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但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1--3个月的假期。那么北京产假是128天到7个月。 4.上海产假多少天 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5.四川产假多少天 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根据产假政策的最新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产假天数为98天。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25个省份将产假延长至128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河南的产假将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以休息一年。法定结婚年龄(女性20岁,男性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性23岁,男性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的法定婚假。如果男女结婚时不在一个地方工作,他们可以根据距离给予另一个旅程假。《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法定休假、婚丧假和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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