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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程序是: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3、编制招标书。包括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
应当由业主大会以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的决议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该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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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物业企业一般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人或者住宅范围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通过协议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的裙带关系。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由居委会为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但实际上,居委会是无权为小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在政府或者政府的派出机构的指导、支持下开展工作的。居委会不是小区的产权人,既不享有业主的权利,也不必承担业主的义务。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合同发生纠纷时,居委会可以进行协调处理,但不能代替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来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但是,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较小的,经所在地县级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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