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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执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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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上述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正式员工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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