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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
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费用包括: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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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工伤十级标准的,东莞市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金额为七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职工后续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还可享受其他赔偿。
员工工伤九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广东省标准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二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广东七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于6个月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于25个月本人工资)。 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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