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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
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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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判决生效之后,如果执行阶段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涉及刑事犯罪的,建议尽早委托律师辩护。可以参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说我的想法,我觉得每件事都有两面性,楼主遇到的这件事也是这样,你母亲经常从家里“卡油”去帮助她的弟弟和母亲,可能她有她的苦衷,楼主二十年都没有和她交流当然不可能知道,而她为了照顾弟弟和母亲而撇下丈夫和儿子不管确实算是不负责任,我觉得这就不应该了。建议楼主首先抛开对你母亲的成见,心平气和的,与父亲和母亲坐下来好好谈谈,交流一下,也许大家的想法都会有所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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