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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息三个月,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待遇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
关于工伤12个月平均工资,不是平均工资,是原来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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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用些由用单位支付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保险》明确规定《社保险》第三十八条工伤发列费用按照家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统筹区外医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能自理经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护理费;(六)性伤残补助金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合同应享受性医疗补助金;(八)工死亡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死亡补助金;(九)劳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工伤发列费用按照家规定由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合同应享受性伤残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金条件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四十条职工所用单位未依缴纳工伤保险费发工伤事故由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单位偿用单位偿社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第六十三条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原造工伤第三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确定第三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权向第三追偿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列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二)拒接受劳能力鉴定;(三)拒绝治疗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十四个月鉴定期间工资的大致规定如上,望采纳。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我想你就工伤月工资已经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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