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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商具备以下证照方可动工建房卖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
前提条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3、未抵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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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五证两书才可以卖房,如下: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两书指的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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