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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离婚之前会两地分居,很多夫妻都会觉得分居时两人互不相干,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自然属于己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分居财产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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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登记结婚至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所得的一切合法收入,包括如下(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另外,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但是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夫妻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其他的家庭人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离婚时,应当保护夫或妻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登记结婚至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所得的一切合法收入,包括如下(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另外,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但是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夫妻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其他的家庭人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离婚时,应当保护夫或妻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
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离婚时对知识产权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方式。 首先,考虑对可以分割的知识产权进行折价分割。例如夫妻共有的商标、商号及专利,均可以考虑首先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然后由知识产权所有方给付对方一定折价款。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著作权的物质载体进行分割,这样双方可以分担知识产权价值涨跌的风险。 其次,行使财产期待请求权。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在离婚时无确定具体的经济价值的,可以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暂时不予分割,但一方对另一方处分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享有请求权,该请求权的标的应当是收益扣除知识产权的维持费用后的余额。 再次,建立法定婚姻补偿制度。因期待权保留本身比较容易被权利所有人规避,因此当亊人应可以选择在离婚时一次性解决争议,即依赖于我国法定婚姻补偿制度的建立。该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间,一方对另一方有隐性的付出或投资,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财产转化为一方的技能及财产期待权时,一方有权要求受益方给予补偿的制度。法定婚姻补偿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计算,可以设定最高额限制。法定婚姻补偿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平衡夫妻双方的利益,保护利益受损方,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体现保护弱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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