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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基层法院不作为,还可以提级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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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财产执行了,刑罚中的没收财产刑才属于执行完毕。
你可以找主管执行的院长反央,你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要求法院对不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执行员还推诿,你也可以到上一级法院的执行局申请交流执行。
1、如果法院执行局不进行执行,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政法委督促该法院执行庭; 2、就你所讲,你应该积极向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财产线索等情况; 3、《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回答如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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