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员工的工资水平只要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企业就是合法的,所以提高这些工资,国家提高工资的文件法规都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也就是财政支出...
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实施情况,劳动者可以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确定政策实施的时间和详细政策内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够950元的,增加到950元。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40元;由公司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准则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限定准则领取。待各地2009年统筹地区工人月平均薪水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09年统筹地区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5元。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后,工亡人员的另一半月抚恤金不够480元的,增加到480元;其他供养亲属月抚恤金不够460元的,增加到460元。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贴费的基本丧失劳动本领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贴费调整为790元。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月发放待遇(基本养老金、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的1-6级工伤人员,在贯彻《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增加公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6号)和本通知精神调整相关待遇时,应将两个通知限定的准则进行对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待遇。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2010年1月1日
法定退休工资涨工资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3人已浏览
6,474人已浏览
1,850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