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可以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房屋没有办理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离婚协议引起的后续没法落实的问题是经常发生的,几年前有过同样的案子,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把案子解决的,即老百姓所谓的“民告官”。 根据您的情况来看,离婚协议已经确定房子归女方所有,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并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的责任在于房屋管理部门,您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经过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并由民政部门盖章,要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如果还是刁难,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告房屋管理部门不作为。
如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是房产归男方男方现在否认曾约定将房产归女儿的话从法律的层面,男方是有权利来主张房产完全属于其所有、并进行处分的。根据您的诉求,于情于理地协商解决当然是首选,其次,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鉴于此套房屋为婚后购买,如男方出售时,正常过户的情况下,女方必须到现场签字办理过户,此时你可以拒绝配合;如对方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离婚析产,确认房产归其所有,则届时,积极应诉,搜集相应证据来针对性地应对
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就房屋、债务、补偿费签订了协议,那么协议已经生效,并正在履行期间。现在要变更之前协议,一方面,男方承诺房屋仍为你所有,这是让你受益,可以用承诺书的方式表达此意思;但另一方面,债务由你承担,这是给你增设义务负担,应当经过你的书面同意,仅有他的签字(对他而言)欠妥。另外,为了增强你们之间约定的公示效力,你们可以去公证机关公证。既然房屋归你所有,产权证上你的名字自然不用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947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