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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和改革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政策自2003年起,被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其户口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在...
大学毕业后直接从学校返回原籍的,原籍应当接收,予以落户。但如果原来是农业户口,毕业后已经就业将户口落入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等处成为非农业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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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毕业之后,你要是入学的时候迁了户口的,现在仍然属于所在地区的集体户口,你要是本来属于农业户口,现在不能回迁,只能放在人才市场挂着。 2、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也就是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以下四个渠道申请落户:一是买房入户,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也就是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以下四个渠道申请落户:一是买房入户,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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