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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也就是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
通常情况下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只需要户口迁移证,旧身份证,单位的接受证明(随便找个单位), 照片彩色,洗一版一寸的,毕业证,亲戚的户口本, 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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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户口第一种情况:找到了解决户口的单位,并且审批成功,拿到了接收函。这种情况最简单,拿到接收函之后,交给学校,回执交给单位。学校把本人编入派遣计划,在毕业的时候发放派遣证。如果较晚批下来的话,可能毕业时候拿不到派遣证,要等一段时间才拿到,但这不影响。在拿到派遣证之后,拿派遣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等为本人办理户口的单位指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报道,然后落户,档案放在单位或挂靠在人才中心,一般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自己保管员工档案,商业化单位如外企、民企等多委托人才中心代理,户口则落在本人档案所在地的派出所。
但是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挂靠在农村的住宅上; 1,如果当事人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 2,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是否有该政策,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以下是浙江某地的特定时期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供参考:《关于永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指南》一、适用对象准予“非转农”回原户籍所在地农村落户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本人自愿申请;(二)1995年以后毕业且在2003年年底前入学(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须提供就读大中专院校入学户口必须随迁证明)的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三)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四)现生活在我市且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市;(五)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接收。二、办理程序办理户口“非转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协助。(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所在派出所提出户口“非转农”申请登记,领取办理指南;(二)到迁入地村两委和经济合作社(城区的到迁入地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开具同意接收证明;(三)到住建、民政、人力社保、计生等部门及镇(街道、区)开具相关情况证明;(四)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所在派出所;(五)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并经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公安局;(六)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永康日报上分批公示7日无异议后审批办理。三、申请办理时效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办理的时效为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四、申请“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应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4、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 5、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6、人力社保、计生、住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如需分户的,分家协议书(有房屋才可以分户)、村同意分户证明。五、其他事项说明(一)不予办理对象: 1、不符合适用对象所列条件的; 2、已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优惠政策的; 3、毕业后曾应征入伍,退伍后已由政府部门岗位安置(含货币安置)的; 4、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所在村“撤村建居”的,或整体“农转非”的,可直接申请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三)符合“非转农”条件的毕业生,经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同意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转为农业户口;原所在村“撤村建居”,或整体“农转非”的,经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成为原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四)现生活在我市,但毕业后已在我市外落户或尚未落户,且在本文件出台前未迁入我市的,须将户口迁入我市且将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五)本文件出台后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对于非因录取院校原因,本人自愿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办理不再迁回承诺手续,以后不允许回迁。
虽然国家鼓励农转非,但我们欢迎广大大学毕业生回乡。但是为避免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人钻空子,繁琐的程序是必要的。”据了解,大学生转回农村户口的要求很宽松,只要不是公务员等国家正式编制人员,都可以通过程序办理。在目前的政策下,如果在城市无法生存,户口仍可转姓“农”,无须担心。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回原籍的程序:确认申请人原籍系农村,并且无业;本人写申请报告,由村级盖章,全体组民签字。出示本人户口本、毕业证(毕业学校地址与户口所在地地址一致,如退学请持学校退学证明)。如属开发区范围,还需开发区签署意见;迁入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村组上召集全体组民开会,形成材料,全体组民签字同意;上报县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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