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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赡养费的确定标准如下:一般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结合老人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的需要来确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计算;数个子女的,不超过本人工资的50%。第二。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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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儿童抚养费一般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但实际上没有抚养儿童的一方应该按什么标准支付这些费用呢?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将向你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儿童抚养费金额时,一般根据以下三个标准确定1、儿童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儿童抚养费标准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后,儿童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如果承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和业界的平均收入来决定。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标准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2)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2、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按照我国计生条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属于计划外生育人口。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先到当地计生部门接受有关处罚并交纳罚款,然后才可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至于计生部门的处罚标准,按照2002年9月份出台的计生条例规定,非婚生子女在办理户口前,要按照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到2倍交纳罚款。罚款的费用标准各地并不一样,具体多少由各地计生部门的计生政策来决定。如果有异意,可以让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出示当地计生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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