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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为: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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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关联性大小确定挂心法院。一般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首先,看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定,如果有的话,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根据法定管辖来决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被告地址法院一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起点、目的地或被告住所法院管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的协议管辖是必要的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院有原告地址、被告地址、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目标地的法院,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管辖不能根据协议决定的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等级管辖和专用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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