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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投诉购买商品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房屋质量问题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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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中,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我国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 二是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 三是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四是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如果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住建局投诉。不过,先要查看房屋的保修期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是的话,就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找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如果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需要向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和备案。如果房屋质量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制作评估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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