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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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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条司法解释既遵循了善良风俗,又保护了出资方的合法权益,为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性质确立了合理的认定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老婆起诉离婚,男方同意离婚的,写好答辩状,积极应诉即可;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收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不会判决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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