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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对于租客开窗户砸伤行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一般应当担责。租赁物的安全责任一般由房东承担,租客开窗户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
根据《》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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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对于租客开窗户砸伤行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一般应当担责。租赁物的安全责任一般由房东承担,租客开窗户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且房东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应当担责;租客开窗户抛物致害的应由租客担责。
个人认为,在房子出租之后管理义务随之转移,因此作为房屋承租人如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侵权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如不属于承租人过错,则是否属物业管理者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定了,同样因承租人租住期间房屋的搁置物掉落或者大风将玻璃刮掉造成人身损害的,就要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未出租则所有人负责,如出租或委托他人管理则由承租人和管理人负责了,这样也体现权利义务一至原则,也能保障管理义务的履行。
首先,你公司签章传过去的补充协议是一个要约,对方收到后应当作出承诺,只有作出承诺后,双方的协议才成立。 其次,如果补充协议中有要求作出承诺或有相关履行某项义务的期限,则过了该期限,对方未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则要约失效; 再次,从履行过程来看,活动前几天,对方自行更换了艺人,则对方在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补充协议的内容。 综上,客户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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