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2)未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已满两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未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期限的,承包人可以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两年内主张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以下情况之 一,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1、债务人提前清偿了债务; 2、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了偿还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1、承包人在隐蔽工程被隐蔽前通知发包人,但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 2、或者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