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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国务院行...
环保科技奖是授予公民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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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的环保科技奖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并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属于环保装备或工艺性研究的项目,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二)能作为商品的项目,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三)软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四)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必须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环保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项目分为技术类研究项目和环境保护软科学类研究项目两类。环保科技奖评审程序要实行固定化、规范化。原则上本年度的奖励工作要在上一年度十二月底以前,由XX下发项目征集通知,六月底之前组织进行专家评审,获奖项目公示,本年度年底之前由XX发布获奖项目公告,并举行获奖项目的颁奖大会。
设立XX(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对环保科技奖励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奖励委员会主任由XX主管科技的领导担任。奖励委员会根据每年申报项目情况,聘请环保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当年的XX(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当年环保科技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由XX推荐或提名。奖励委员会下设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工作办公室”),奖励工作办公室由XX科技标准司和中国XX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环保科技奖励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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