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首先,按《》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产权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按揭购房者。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是按揭者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 2、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婚前一方已在对方共同生活之前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房产权益,只不过没有从债权过度到物权,婚后取得产权证也只是财产权利形态的自然转化,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以一人名义按揭购房,婚后共同继续支付按揭款的。只要能证明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使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时,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4、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支付按揭款,离婚诉讼时尚未取得所有权证的。可按双方的协议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按揭房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由争议方另行提起所有权之诉再作处理。
按揭房款很有可能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内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进行一个平均分割的,所以就算是婚后的房子在按揭的话也一样是这个样子分配的。想要房子的就留房子,那一方就会得到一个折现的金额,总体来说,两个人得到的价值都是一样的。 2、一般情况下,在这种还在还贷的房子的话,如果是婚前的财产,那么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的话,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归婚前的,那一方独立拥有的,但是因为你在婚后也一起帮忙还款了,那么就会按照现在这个房子的一个价值,跟你还款的金额做一个合适的折现来给你。那同样如果这个是婚前财产,你没有出首付,也没有去进行还款的话,那这个房子就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