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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医保中心可以到上一级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信访投诉。通常医保中心在核准报销医保,是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制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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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因此,被判处缓刑的人不需要办什么手续,由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则刑罚执行完毕。
可惜的是,市房管会告知呵呵,就是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我想你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达到这标准的几乎都是神,不是人。而且更大的问题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即每人300元)二倍之内,望采纳,我也是嵊州人,嵊州今年年底要兴建廉租房130套,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全手动操作
刘某2005年进城务工时认为将房屋空置太可惜,就把房屋卖掉。2008年刘某又想回村居住,他还能申请到宅基地建新房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规定,“农村村民买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该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依法占有、使用,在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物,这种使用权具有福利的性质,同时也为了地尽其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居住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刘某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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