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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
一、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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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材料:1。填写《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住院治疗应提供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结算收据原件(门诊治疗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治疗过程中如有CT.核磁共振.x光.CR.DR.b超.彩超等检查,应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如有内固定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说明书复印件。三、住院期间如涉及急性期工伤康复治疗,应提供:确认为急性期康复对象的结论;成都市工伤人员急性期康复治疗备案表。4、如有第三方责任赔偿,如交通事故,需提供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等。
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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