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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签订6个月的合理吗?

2022-10-30
我的试用期是6个月,发给我的offer上写明试用期内每个月发放80%工资,转正后一次性补发剩余的20%全额。如果离转正还差2周,公司提前结束劳动合同,不让我转正,那剩余的20%能拿到吗如果公司提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我不胜任岗位,像以上所述情况,会有补偿吗律师支招:若签的合同是3年以上的,则没有赔偿,但可以要求补足工资。若合同期限低于3年,该试用期约定无效,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以及补足工资。试用期6个月签几年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由此可见,试用期6个月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至少要三年的固定劳动期限。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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