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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完的, 第二套房还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
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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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的情况。如果 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在购买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如果 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还想要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先把 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才能再申请。
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的,可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申请贷款前连续支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如果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行为不正常,间歇性,表明收入不稳定,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2、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4、退休、退休;5、出境定居;6、员工死亡、宣告死亡;7、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 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 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若 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 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 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 第二套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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