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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廉租住房申请的条件为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 请问你的条件满足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吗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我们这里是无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
申报廉租房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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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主要如下: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有城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生活;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人均生活面积小于10平方米;4。未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按房屋改革成本价格或标准购买公共住房;(2)购买贫困住房、住房、经济适用房;(3)参与单位内部资金建设;(4)实施华侨住房政策专用住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购买或出售财产。
关于于都申请廉租房手续是什么,下面是参考答案。 申请条件: 1、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以下; 2、人均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房户口; 4、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社区)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当地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一榜公示; 2、初审。社区居委会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移交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进行二榜公示; 3、联合复审。街道办事处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房管局,由市房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经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进行三榜公示。公示后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由市房管局核发摇号通知单。 4、公开摇号后,由市房管局核发实物配租通知单。
第二十八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因家庭人口减少的,减少租房补贴或配租住房面积;因家庭人口增加,需增加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面积的,需按照第三章审核程序申请轮候。 第二十九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发租房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资产等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经劝告不改正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七)连续三个月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未交纳房租的; (八)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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