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受害人如果不能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这里的区别是: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责任。本案中,如果门上的玻璃窗户在设计、安装、维护方面没有安全隐患,学校在安全教育上也不存在问题,学校就不应承担责任。即便学校在上述两个方面有一定问题,由于窗户玻璃是被撞碎的,也应由造成玻璃被撞碎的学生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8周岁以下的,由学校承担责任。8周岁以上的,你方需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学校才需要承担责任。
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学校有责任的话需按照学生的实际损失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