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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辞职,公司是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的,但你可以一次和单位算清以下几项,都是我在工作中遇到过的:1.试工期保险:国家规定试工期也属于劳动合...
1、自动离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 2、未结清的工资应当支付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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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职,企业应该做的是: 1、首先企业应给员工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限定日期返回工作岗位; 2、若员工未按要求返岗,开始计算员工旷工天数,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天数(天数视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确定,一般连续旷工3天以上)后给员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先选择人为送达的方式送到家里,如果没有人,再用EMS送,如果员工签收了,那么程序结束,如果没有签收还要走60天报纸公告程序。以上各种方式要留存未送达的凭据。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员工离职公司是否应该给予补偿金应当具体分析,员工主动离职的不给予补偿;但是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辞退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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