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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与有劳务派遣资格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也由实际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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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社会保险个人编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三)乙方的工作地点:.(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四,劳动报酬(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二)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元.(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五,社会保险(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八,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四、劳动报酬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七、劳动纪律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九、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十、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约定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应注明以下内容:(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工作岗位性质(2)工作岗位(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4)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决定的劳动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6)工作时间和休假事项(7)派遣劳动者工作、生育或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8)劳动安全卫生和训练事项(9)经济补偿等费用(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1)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劳动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12)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派遣事项(13)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务派遣事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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