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
《劳动法》84条: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以处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欠款规定处罚。所有,单位扣押你档案是不对的,你可以仲裁或起诉。但是你现在辞职,是你违约,应该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协商不成,请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6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1,37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