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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目前东莞产假天数按照广东省规定实施:2016年9月29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小孩的,东莞市女职工生育小孩可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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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产假新政策 顺产:98天; 奖励假:80天; 难产:增加30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调整前后对比】: 调整前: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 调整后: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78天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劳动法部分省份产假时间由98天增加至128天或158天。 按照以往的规定,国家的法定产假天数是98天,但是随着国家鼓励二胎政策的推行,全国部分省份已有25个省陆续将产假时间增加至128天或158天。而广东、黑龙江、海南、甘肃、河南部分地区,产假还有接近半年的,而西藏甚至可以休一年。当然,具体时间还要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实施。比如,根据生产方式,顺产或剖腹产,以及难产,天数会有所不同。而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可以在原有的产假98天或12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 综合来看,新规是提高了女性生产的待遇,给足了女性产后身体恢复的时间。而且,至于具体可以休多少天的产假,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以及女职工所属公司的具体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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