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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条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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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单位秩序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只要符合以上要件,就可以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应当是以这个罪名提起诉讼的。这要看当事人在这中间是否是积极领导的主犯,积极参与的人员等很多实际情况综合而论,还有就是是否是自首归案,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等综合而定,有谅解书对量刑是有帮助的,如果没有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概在1-3年左右,不能确定,只是供你一个参考,因为情况你自己描述的太模糊了。
本行为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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