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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抵押给你们,银行抵押在先,也可以拍卖。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已经抵押给银行,不能再抵押给你们。除非是银行的债务低于房产价值,用剩余的部...
如果他的房子已全额抵押给银行,那么你就已经不能再办理抵押了。通过房子抵押的方式恐怕无法实现。如果他转让房产,首先需要还清银行的贷款,因此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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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一套房,房主是你,申请按揭,贷款人是你,他们付首付款,以后每月他们还钱,最后把按揭的钱还完,房子就完全是你的。等于他们拿房子抵欠款。如果他们没钱付按揭,房子被银行收走。最后房子还不是你的。按揭一般是五年、十年或是二十年的,半年期银行办什么按揭。如果中间断供,后果你知道的。除非你自己去还按揭。其实算一下他们没有诚意,有诚意的话,直接给你一套房子不就抵欠款了,还搞什么按揭的花招。欠款抵房子,又搞按揭,开发商从银行拿到卖房款,他又有钱来滚动了,每月还一点月供算什么。如果哪天公司倒了,那些房子也没什么用了,拿到钱最实在。对他来说房子就是拿来卖的,不卖放着一样拿不到钱,又能抵欠款,又能从银行拿到钱,算得真美啊。晕死,打了这么多,发现我看错问题了,呵呵。重来。1、房主你是,不管是你做贷款人或是担保人,怎么会跟你没关系。拿到钱还了你爸,房子就是抵押在银行。2、他们可以帮你付首付和月供,银行只要有收到钱就可以。3、如果他们半年还清钱,月供的钱都被银行扣走了,怎么可能转给你?就算他们还清了,你爸已拿到欠款,那房子还是你的名字,难道开发商白送你一套?搞不懂,你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判决书中的判决,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的。 首先,对于法院的判决书,对方没有上诉;对于生效的判决书,也没有履行自已的义务;对方可能还是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以为能够逃避赔偿的责任。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主动到法院去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于对方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查封,甚至于司法拘留当事人的地步;关键要达到最终偿还的赔偿款,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给予你的权利。
房产已抵押给银行,意味着银行随时可因开发商未按期偿还贷款而拍卖或变卖房产,购房者利益无法得到保护。除非开发商在卖给你前先解除抵押。解除抵押后,能否办下贷款还要根据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本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决定。如签订合同后办不下贷款,要根据办不下的原因处理,如系开发商原因,自然可以解除合同,如系本人原因,则购房人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建议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因购房人原因未办下贷款,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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