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辐射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收到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辐射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提高辐射污染防治能力,保证环境安全。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技术利用单位跨设区的市转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Ⅱ类射线装置,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规定,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将放射性废物送交无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按照法定程序指定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7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10,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