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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承包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完成的建设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向不同承包单位发包的行为。在国际上,将一个项目的各个部分发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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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建筑企业,利用自已具备相应资质的便利条件,进行投标、竞标,中标后与发包人订立承包合同完成后,将其承包的工程压价转包或者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承包人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分包他人,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损害了发包人的利益。 (二)工程的非法转包或肢解后分包,事实上形成了“层层扒皮、雁过拔毛”恶劣现象,使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大削减,最终导致一些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更有甚者,一些工程经转包或肢解分包后落入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地下”包工队之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低下,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工程成为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甚至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破坏了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这种行为有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是以与安全,容易导致工期延长,增加建设成本,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对于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的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其指定分包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业主考虑自己的关系将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介绍给总包单位的现象,而总包单位碍于情面被迫接受将部分工程授予他人。由于这种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是靠业主关系进来地,拒不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是项目的“特殊公民”,当工程质量和进度出现问题时,总包单位往往碍于业主情面不能采取处罚措施,因而对项目经营构成风险。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完成的建设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向不同承包单位发包的行为。在国际上,将一个项目的各个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或设计)单位,由各单位分别完成项目的不同部分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也称为平行发包,即肢解发包。但是我国目前建设单位的行为非常不规范,市场竞争规则也不完善。在实践中,由于部分发包人肢解发包工程,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组织协调,不仅施工单位容易推诿扯皮,还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责任不清、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甚至出现严重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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