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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
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为他们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血缘是改变不了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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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生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了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与婚生孩子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为他们间的关系是基于孩子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血缘是改变不了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加以解除的,更不能因人的意志而改变。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对于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离婚的双方要是都想抚养孩子,是可以的,但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或者是其他条件,要能够给孩子提供正常的生活,不能影响孩子的身体或者是心理健康,但是如果是只有一方抚养孩子的,对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对孩子仍旧负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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